梅河口市财政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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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8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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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15 00:54
预算科(国库科)负责提出并拟定全市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制定年度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编制市本级年度预算草案,汇总全市年度财政预算,编制市本级预算资金收支计划,统一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此外,该科负责全市有关地方税收资料的统计分析,加强税收监督,及时提出运用税收杠杆调节经济和收入分配的建议,并与市人大财经办保持联络,参与财政审计工作。
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执行市人大批准的年度财政预算,管理专项指标,调度全市财政资金,拨款预算内外和其它资金。跟踪分析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汇总年度全市部门决算和财政决算,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税收退库业务,稽核乡镇的财政结算工作,指导乡镇预算管理工作。
行政政法科负责掌握全市行政政法部门的基本情况,研究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提出补充规定和解释,研究下年度预算编制需考虑的因素。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和配套情况,制定部门、单位项目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办法,负责预算外资金监督管理。
教科文科负责掌握全市教科文等部门的基本情况,研究财政支持事业发展的项目,参与可行性分析论证,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管理、使用和配套情况,进行项目后的效益考核。负责预算外资金监督管理,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教科文等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社会保障科负责掌握社会保障部门基本情况,参与编制全市社会保障预算草案,研究预算编制需考虑的因素,负责社会保障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的审核、监督和检查,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管理、使用和配套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负责预算外资金监督管理,审核社会保障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经济建设科负责会同经济建设等部门研究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参与工程标书编制及工程招投标工作,负责工程预、决算审查,研究财政支持项目,参与预算安排重点和顺序制定,审核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管理、使用和配套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负责预算外资金监督管理,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经济建设等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非税收入管理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非税收入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与制定全市非税收入管理有关制度和实施办法,负责非税收入政策研究和重大问题解决,进行征收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山城镇、海龙镇和开发区土地出让金征管,进行日常稽查,规范执收部门或单位的征收行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负责非税收入减免审核、申报和组织编制执收部门或单位非税收入计划,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组织调度全市非税收入情况。
综合科负责参与全市廉租住房保障政策制定,管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指导本市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申请、审核工作,配合农业部门做好本市农业保险工作,负责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企业科(国有资产管理科)参与产业政策研究,提出政府与国有企业分配政策调整建议,组织实施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财务制度,监管市直国有企业财务并制定相应制度,审核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审核市直国有及控股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调查、信息统计。负责贯彻执行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各项制度,进行产权权属界定、清产核资、登记转让,负责资产评估合规性审核,管理企业和国有资产基础工作,监缴国有资产收益,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管理,参与组建国有资产营运机构,建立出资人制度。
粮食贸易科负责掌握粮食、贸易等部门基本情况,管理粮食专项储备资金补贴和粮油价差补贴,监管所属企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执行,研究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组织预算编审工作,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管理、使用和配套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负责预算外资金监督管理。
农业科(乡镇财政管理科)负责农业等部门基本情况管理,参与农业等部门行业发展规划,管理和分配支农、扶贫和救灾防灾资金,管理农业企事业单位财务,研究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组织预算编审工作,对专项资金进行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管理、使用和配套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负责预算外资金监督管理,审核涉农部门和单位年度财务决算。
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负责执行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政策、法规,编制全市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申报年度项目计划,指导项目区落实情况,管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编制资金计划,及时拨付和回收资金,进行资金筹集、使用管理、会计核算和决算报告等工作,负责与农业综合开发有关政务、事务性工作。
会计科负责全市会计工作管理,研究会计改革政策,执行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组织会计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管理会计人员资格考试,负责会计代理记账和委派工作。
政府采购办公室负责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定规章制度,审核和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及采购计划,审批采购方式,拨付政府采购资金,管理采购合同备案,统计、发布采购信息,监督采购活动,处理违法违规行为,考核集中采购机构,建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实施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培训,受理供应商投诉。
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负责制定财政监督检查制度和办法,监督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检查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规案件,监督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的执行情况,监督财务收支管理情况,组织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协助国库管理机构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负责预算单位收支总账及分类管理系统,承担财政预算内外资金支付、会计核算工作,进行内部监督检查,监督各单位账务核算。
预算编审中心主要负责全市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管理,建立健全工资信息库,调整核算工资档案,执行工资政策,监督工资政策执行,负责工资统发工作。对部门提出的预算进行初审,汇总审核,提供预算编制情况分析材料,建立预算基础数据库,为各部门提供预算咨询服务。
税政法制科(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执行国家税法、税收条例等法规,审核涉税政策中的财政税收条款,研究财政税收政策调整,管理税务部门相关业务,审核增值税退税,调研关税和进口税收,执行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情况,联系财政专员办,审核财政规范性文件,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和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
负责局各业务科(室)和事业单位的行政审批工作,包括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年检、银行账户设立审批、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票据准购、政府采购核准、国有资产处置审批、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认定、代理记账许可、自筹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审查等。
科技信息科负责编制全市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指导网络建设和“金财工程”的实施,确保网络安全运行,维修养护计算机设备,管理和指导软件应用,负责网络安全保密工作,更新财政网页,组织计算机培训。
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协助局党委规划党建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组织建设,负责纪检、工会、共青团工作,起草文件和报告,召开会议,检查工作执行情况,管理党委印鉴,负责保密和机要工作,进行干部考核、任用和培训管理,负责精神文明和行风建设,完成党委交办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教育、劳动工资、机构编制、职称管理工作,起草重要文件,督办上级交办事项,管理财政信息和新闻宣传,拟定培训计划,管理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办公室处理日常政务,组织会议,管理文件、档案、保密和机关财务,负责信访、接待、安全保卫和后勤工作,管理工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