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财政厅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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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8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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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1 01:19
新疆自治区财政厅的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并组织起草自治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制定部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在财政管理方面,新疆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制定自治区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此外,新疆自治区财政厅还承担自治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包括编制自治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完善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制度等。
在税收管理方面,新疆自治区财政厅负责组织起草地方性税收立法计划、税收法规草案及其实施细则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按照管理权限拟定减免税规定和对自治区预算影响较大的临时和特殊的地方税减免事项。此外,新疆自治区财政厅还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监管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在资产管理方面,新疆自治区财政厅制定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拟定和执行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在预算管理和国库管理方面,新疆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制定自治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自治区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管理监督地方国库资金缴拨使用。同时,新疆自治区财政厅还负责制定自治区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管理自治区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工作。
在债务管理方面,新疆自治区财政厅参与制定自治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自治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中央和自治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此外,新疆自治区财政厅还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及财务,管理各项财政扶贫资金。
在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资金管理方面,新疆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管理中央和自治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资金,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政策和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自治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和企业财务制度方面,新疆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自治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此外,新疆自治区财政厅还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在会计工作管理方面,新疆自治区财政厅管理和指导全区会计工作,规范会计行为,组织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补充规定并贯彻执行,组织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会计人员从业资格。
在财政监督方面,新疆自治区财政厅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此外,新疆自治区财政厅还负责自治区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金财工程)规划,并组织实施。
最后,新疆自治区财政厅承担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1 01:21
新疆自治区财政厅的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并组织起草自治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制定部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在财政管理方面,新疆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制定自治区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此外,新疆自治区财政厅还承担自治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包括编制自治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完善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制度等。
在税收管理方面,新疆自治区财政厅负责组织起草地方性税收立法计划、税收法规草案及其实施细则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按照管理权限拟定减免税规定和对自治区预算影响较大的临时和特殊的地方税减免事项。此外,新疆自治区财政厅还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监管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在资产管理方面,新疆自治区财政厅制定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拟定和执行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在预算管理和国库管理方面,新疆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制定自治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自治区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管理监督地方国库资金缴拨使用。同时,新疆自治区财政厅还负责制定自治区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管理自治区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工作。
在债务管理方面,新疆自治区财政厅参与制定自治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自治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中央和自治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此外,新疆自治区财政厅还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及财务,管理各项财政扶贫资金。
在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资金管理方面,新疆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管理中央和自治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资金,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政策和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自治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和企业财务制度方面,新疆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自治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此外,新疆自治区财政厅还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在会计工作管理方面,新疆自治区财政厅管理和指导全区会计工作,规范会计行为,组织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补充规定并贯彻执行,组织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会计人员从业资格。
在财政监督方面,新疆自治区财政厅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此外,新疆自治区财政厅还负责自治区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金财工程)规划,并组织实施。
最后,新疆自治区财政厅承担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