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8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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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3 20:38
为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管控,提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多项相关管理办法,制定了《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旨在推进食品安全监管的规范化和法治化,维护食品市场的秩序。
这些制度包括食品市场质量监管制度,确保商品质量符合标准;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强化日常监督;关键的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通过科学的检验手段保障食品安全;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根据不同市场特性实施差异化管理;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制度,提前预防和快速应对突发事件;食品广告监管制度,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以及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协调协作制度,提升跨部门协同效率。
这些制度的出台,是基于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和日常监管实践经验的总结,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全面、深入地执行。在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应即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报告。
附件4详细列出了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的具体内容,它是确保食品安全链条上每一步都得到严格把控的重要环节。请务必重视并严格执行。
以上规定自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管理制度》等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