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在离婚的时候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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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8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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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10:51
离婚时录音资料作为证据的使用,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属于视听资料证据之一,但需注意其合法性和真实性。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且需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明确指出,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对于未经对方同意而私自录制的谈话,除非违反法律规定或侵害他*益,否则该录音资料可作为证据使用。
在使用录音资料作为离婚证据时,需注意以下几个关键点:首先,确保出示的录音证据真实无误。其次,确认录音过程的合法性,即未侵犯他人隐私权或违反其他法律规定。再者,对方若对录音资料提出异议,应有足够证据反驳,否则法庭会确认其证明力。最后,根据最高人民*的规定,*确认证据的证明力时,会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书证原件、物证原物、视听资料的原件或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等。
综上所述,录音资料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时,需确保其合法性和真实性,同时需要对方的认可或反驳无效。通过遵循法律程序和规定,录音资料可有效支持或反驳离婚诉讼中的事实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