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费过了25号还能缴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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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7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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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8 22:16
可以。
停交后即入不了帐,当月的交不上了,但可以在下月补交上。对于社保的缴费方式与流程各个统筹地区有不同的规定,有的是用人单位当月代扣代缴,有的是半年或一年向社保一次缴清,但对于欠缴费总体原则是可以补缴的。根据企业的缴费方式不同,时间也不同,如果是托收,一般在次月的5日-8日,如果交支票或者电汇,那就取决于企业缴纳时间了;如果是增员缴纳社保,北京已经延长到了月末最后一天都可以操作非新参保人员的社保增减员了。
每个月的社保都会由公司进行缴纳,但对于个体户来说,就需要留意每个月社保的缴费日期了,否则将无法正常缴纳社保费用。
据了解,每月1到10号为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期,已经受理过的增减业务进行审核结算,并核定当月的征收数据;每月11号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对单位受理申报时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五十八条 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三条 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