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劳务派遣工在一个不是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工作超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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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1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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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3 06:19
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是选择性的,如果从事的是临时性的工作岗位,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的话,该单位就涉嫌违法用工。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3 06:21
黄英改编自原著同名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