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0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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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02:07
期权合约与期货合约在基本结构与权利义务上存在显著差异。期权合约是单向合同,买方支付保险费取得购买权利,但可在任何时候选择不履行,只支付已协商的保险费。卖方则在买方要求时有义务交割。反之,期货合约是双向合同,一旦交易确立,双方承担交割义务,除非在到期前对冲合约。
期权合约的关键区别在于“敲定价格”。这一价格是期权买方购买或卖方卖出相关期权合约的约定价格。在期权交易中,买方支付权利金,卖方收到权利金,无需缴纳保证金。而期货合约在成交时,其价值为零,双方所交保证金用于违约赔偿。期权合约的丰富性在于“敲定价格”和“权利期间”的多样性,以及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称性,使得期权在金融产品创新方面远超期货。
举例而言,假设期货合约有5个不同的交割月份,期权则可以根据不同的权利期间和“敲定价格”生成最多25个买权和25个卖权,共50个不同的期权合约,这相当于期货合约种类数的10倍。期货合约是标准化合约,规定在特定时间交付一定数量和等级的商品,而期权合约则赋予买方在未来特定时间内以约定价格购买或出售期货合约的权利。
综上所述,期权合约与期货合约在权利、义务、价格机制和产品创新方面存在显著差异。期权的灵活性和多样性使其在金融市场上拥有更广泛的应用和潜在价值。
期权合约 英语为:option contract;option。期权合约产生于1973年芝加哥期权交易所亦作:期权。期权合约 以金融衍生产品作为行权品种的交易合约。指在特定时间内以特定价格买卖一定数量交易品种的权利。合约买入者或持有者(holder)以支付保证金——期权费(option premium)的方式拥有权利;合约卖出者或立权者(writer)收取期权费,在买入者希望行权时,必须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