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0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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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04:40
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判断。对于小额借款,如果仅有 欠条 ,比如几万元,如果出借人能做出合理解释,*一般会支持借贷关系成立;对于大额借款,比如几十万元,如果被告否认借款事实,原告仅有欠条并不足以认定出借款项实际交付,则*需要原告提供充分 证据 证明该借款的现金来源,并就以现金方式交付的原因作出合理解释,并需要辅助其他证据,比如银行流水单据、出借人经济能力、交易习惯等综合作出判断,否则*有可能不予认可借款。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