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继承具体应如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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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1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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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15:46
国有土地使用证无法继承,因为该证件是由地方*颁发,用于证明持证人对特定面积的国有土地享有使用权。在法律上,自然人并非土地所有权主体,故此证件不属于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了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国有土地使用证无法成为个人遗产进行继承。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然而,依照法律规定或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因此,国有土地使用证因不符合个人遗产的定义,自然无法通过继承方式转移给他人。
综上所述,国有土地使用证无法作为遗产进行继承,这是根据中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和《土地管理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继承人若希望获得土地使用权,应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如购买或租赁等方式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