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1 12:25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3 07:50
沂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门:
1.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的日常协调工作,包括文电管理、会务组织、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息通信、信访安全、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应急事务、宣传报道、信息发布以及后勤服务。此外,它还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党群人事管理、机构编制,以及执业药师资格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2. 政策法规科: 主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对局机关文件进行审核,处理行政处罚案件,参与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并负责法制建设。
3. 财务科: 负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发展规划,财务管理,包括专项经费的管理,以及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4.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 负责餐饮服务许可、食品安全监管,制定和执行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进行食品抽样检验和食品安全监测,查处违法行为和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协调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并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
5.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 主管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卫生监督,查处违法行为,监督广告,执行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核发零售企业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
6. 药品监督管理科: 执行医疗机构制剂标准,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特殊药品监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流通环节药品分类管理,药品经营许可初审,药品使用质量管理,互联网药品监管以及药品广告监督。
7. 医疗器械监管科: 管理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督产品质量,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参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初审,负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并监督医疗器械广告。
8. 食品药品检验所: 负责全县药品、餐饮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的抽样检测,以及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不良反应检测。
9. 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依法查处区域内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以及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