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应当怎样正确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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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1 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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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3 07:33
如果是2018年入狱,那么执行的就是从2017年1月份开始的新的减刑制度。按规定,无期徒刑入监满二年后可以呈报减刑,一般减刑在22年,除非立功,但是现在*、监狱对立功表现要求很高,基本上属于可遇不可求的地步。
那么2018年2月入监,满两年差不多2020年4月份的时候才真正意义上的满两年,因为无期徒刑的减刑要省一级*裁定,所以程序较为复杂,到真正裁定为22年,一般会在3到4个月后,即2020年8月份,那么你是刑期就是2020年8月至2042年7月。那么接下来你就可以正常减刑了,按照现在的减刑*,一般一次最高能减刑9个月,但是你民事赔偿20万,不知道交了没有,如果没有交完,那么每次减刑都会被*扣除减刑幅度1到2个月的。
当然如果你赔偿金全部交完,而且表现较好的话,在刑期过13年以后,也就是在2033年8月后可以申请假释,当然假释难度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来定的。服刑生活非常的枯燥乏味,需要亲朋好友的鼓励和支持,多给他们一些关怀,让他们能够安心积极的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根据《刑法》第81条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十年以上的,才适用假释。
假释并不象社会上说的那样,需要交钱,需要交押金,只是符合法律规定,符合司法程序,一定会依法办理的,是不需要花钱的。但《刑法》又规定:对累犯以及杀人、爆炸、抢劫、*、绑架等恶性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假释。
刑法没有*减刑的次数,只要符合减刑条件,可以多次减刑。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3 年。该13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假释的案件,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采用书面审理的方式,但下列案件应当开庭审理。一,因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提请减刑的:二,提请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或者减刑幅度不符合一般规定的:三,社会影响重大或者社会关注度高的:四,公示期间收到投诉意见的:五,人民*有异议的:六,有必要开庭审理的其他案件。我国刑法规定,对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年。从入狱到判决无期徒刑生效之日起,经过多次减刑后,正常情况下,没有重新犯罪,经过十年可刑满释放,从你提到的十八年入狱,无期徒刑不知是什么原因,或者没有减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