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玩游戏“充值”后还能向游戏平台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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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1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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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09:03
随着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在人们生活中的不断普及,未成年人接触网络的机会也越来越多。部分自制力较差的孩子,不仅不能控制上网的时间,还出现了不经家长同意,偷偷为游戏充值的情况。
网友咨询:
小孩玩游戏“充值”后还能向游戏平台要回吗?
律师解答:
孩子进行网游充值,与打赏主播相似,满八周岁而不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进行小额充值,家长难以追回款项;但若充值数额巨大,与未成年人年龄、智力或精神状况不符,法律一般可以支持家长要求运营商退款的请求。
18岁以上的公民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岁以下属于未成年人。8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则是*行为能力人,他们实施的民事行为,除了纯获利或与自身年龄、智力等因素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外,其他的都需要监护人的同意或追认。大部分盗用父母手机充值的孩子都不满18岁,属于*行为能力人,几天内充值游戏数万的行为肯定既不是纯获利的行为,更不是与其年龄或智力相适应的行为。对于这类行为,只要家长事后不同意或不追认,小孩玩游戏“充值”后还能向游戏平台要回。
律师补充:
如何证明充值行为系孩子单独所为,这十分关键。因为孩子是用家长的手机充值玩手游,这也就意味着从实名制的角度看,充值人是家长,而非孩子。如果拿不出相关证据,则会面临败诉的风险。因此,应尽快收集和固定孩子使用手机进行充值、玩手游的相关证据,比如发生转账时手机不在你手上的证人证言、与平台沟通的记录等。然后到*起诉,才有可能获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