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1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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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5 08:02
自诉案件起诉的权利属于被害人,被害人有权利起诉,也有权利不起诉,那么,刑事自诉案件立案之后能撤销吗?怎么撤销?
一、刑事自诉案件立案之后能撤销吗?怎么撤销?
刑事自诉案件是可以撤诉的。如果自诉人在判决宣告前选择协商和解,且确认是出于自愿的,提出撤回自诉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准许。或者,该自诉案件已经经过审查,缺乏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人民法院也应当予以撤诉。但如果自诉人撤回起诉后,发现了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证据,可以再次提起自诉。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提起自诉?
可以提起自诉的情况如下: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4、侵占案。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
2、非法侵入住宅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
4、重婚案;
5、遗弃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以上规定的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以上就是“刑事自诉案件立案之后能撤销吗?怎么撤销?”的相关内容,刑事自诉案件立案之后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