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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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4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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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3 21:26
黄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险*,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本地相关*措施,编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和监督。
二、负责实施国家法律和法规,起草地方行政规定和标准,提供*咨询服务,进行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制定检查规则,并指导和监督下级的检查工作。
三、管理城乡就业和劳动力资源,指导劳动力市场建设,实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计划,管理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对境外人员和本市公民跨境就业进行管理。
四、全面管理职业技能鉴定和教育,指导技工学校和社会职业培训机构,制定培训规划,负责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和表彰,以及师资队伍建设。
五、负责劳动关系调整,指导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管理企业职工权益,包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特殊保护,以及参与企业劳动模范的评定。
六、监控企业工资分配,制定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最低工资标准,管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定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
七、处理劳动争议,负责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管理全市社会保险,制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实施和监督。
九、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管理*,进行预算审核,实施行政监督,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认定,并推动服务体系建设。
十、制定机关、事业单位等补充保险*,并负责实施。
十一、承担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统计和信息工作,建设和维护信息网络,发布相关统计报告和预测。
最后,处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