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行驶证未带.法律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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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4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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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8 23:33
有关车辆行驶证未携带的法律规定如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4款规定:驾驶机动车时,强制要求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若不遵守,将面临罚款,具体金额为20-200元,省级或市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有权决定具体数额,通常为200元。此外,驾驶证将被扣1分,还需支付可能产生的费用,如拖车费(汽车150-400元,摩托车80-150元)和停车费(汽车每天15-50元,摩托车10-25元)。
违规行为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4款。
罚款的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指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者将面临警告或20-200元罚款,如另有特殊规定,须依据其执行。
扣车和罚款的具体条款:1)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规定,未悬挂号牌、放置标志或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车辆,将被扣留,需按第90条处理;2)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5条第1项也明确了此类情况的扣车规定。
扣分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3中,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或驾驶证的违法行为会被记1分,具体见第5条第5项。
如何归还车辆:同样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第1款中,车主提供相应证件后,应当立即退还车辆。
扣车时间限制:《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8条说明,扣留车辆的核实时间一般不超过10日,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5日。
因此,未携带驾驶证驾驶车辆将招致一系列法律后果,包括罚款、扣分和额外费用。务必养成随身携带驾驶证的良好习惯,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