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3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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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13:28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自1946年成立以来,一直在致力于为全球儿童提供援助与保护。在战火纷飞的二战之后,基金会首先为欧洲的儿童提供了急需的食品援助,以解决战后儿童面临的饥荒问题。这不仅是对生命的关爱,也是对未来的投资。
1953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成为了联合国的永久组成部分,这标志着它在全球范围内的正式地位得到了联合国的肯定。这一时期,儿童权利的概念逐渐被国际社会所接受,为儿童争取权益奠定了基础。
1959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儿童权利宣言》,这是儿童权利保护的里程碑。这一宣言明确规定了儿童在保护、教育、卫生保健、庇护所和良好营养等方面的权利,为全球儿童争取了基本的人权。
1965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荣获诺贝尔和平奖,以表彰其在促进国家间手足情谊方面的贡献。这不仅是对基金会工作的肯定,也是对全球和平与合作的鼓励。
1979年,国际儿童年庆祝活动的举行,再次强调了儿童权利的重要性。这场全球性的庆祝活动,不仅增强了人们对儿童权利的认识,也加强了社会各界对儿童保护的承诺。
1981年,世界卫生大会通过了《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鼓励母乳喂养,这不仅对儿童健康有积极影响,也体现了对母爱和自然养育方式的尊重。
1982年,儿童生存和发展革命的发起,标志着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为挽救儿童生命所采取的重要行动。通过简单且低成本的技术如成长监测、口服补液疗法、母乳喂养和免疫接种,数百万儿童的生命得到了挽救,展示了对儿童生存和发展的承诺。
1989年,《儿童权利公约》的通过,成为了历史上最广为接受的人权条约之一。这一公约的实施,为全球儿童权利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为全球儿童的未来带来了希望。
1990年,世界儿童问题首脑峰会的召开,标志着全球对儿童问题的关注达到了新的高度。这次峰会规定了儿童健康、营养和教育的10年目标,为儿童的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方向。
2002年,联合国大会特别会议的召开,回顾了自1990年儿童问题世界首脑会议以来取得的进展,并再次激励全球对儿童权利的承诺。这是首次专门讨论儿童问题的联合国大会特别会议,也是首次将儿童作为正式代表参与讨论的会议,体现了儿童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和作用。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ted Nations International Children's Emergency Fund, 简称UNICEF),原名联合国国际儿童紧急救助基金会,于1946年12月11日创建,最初目的是满足战后欧洲与中国儿童的紧急需求。1950年起,它的工作扩展到满足全球所有发展中国家儿童和母亲的长期需求。1953年,UNICEF成为联合国系统的永久成员,隶属联合国大会,并受其委托致力于实现全球各国母婴和儿童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