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百灵最新索赔消息,收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告,谢保平律师团队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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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3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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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05 13:20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近期遭遇了监管层的行政监管措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于2024年6月4日发布了《关于对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姜伟、牛民、李红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文件号:〔2024〕11号),对公司及相关高管人员的不当信息披露行为进行了警示。
根据公告,公司及其董事长姜伟、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牛民和财务总监李红星,由于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业绩预告,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这导致公司面临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公司因违规信息披露造成投资者损失,投资者有权寻求民事赔偿。
对于可能的索赔,索赔条件为在2024年1月31日至4月29日期间购买了贵州百灵股票,并在5月6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谢保平律师团队的观点,投资者最终应依据法院的判决结果进行索赔登记。
总结来说,贵州百灵因违反信息披露法规,其投资者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相关投资者需密切关注公司后续公告以及法律程序,以评估自身的索赔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