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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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4 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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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12 17:16
丽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机构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部门:
1.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负责局机关的行政事务协调与督促检查,起草重要文稿,处理政务工作,包括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综合、统计管理,财务监管、后勤保障等。
2. 人事教育处管理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干部,负责人事、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系统人员培训,出国培训、考察和智力引进,执业药师资格认定和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
3. 药品安全监管注册处负责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质量标准监管,临床试验、中药材种植、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监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监管,以及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实施。
4. 医疗器械处监督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卫生材料产品的法定标准和分类管理,核发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考核,不良事件监测,医疗器械广告发布情况检查。
5. 药品市场监督处监督药品流通法律、法规执行,核发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实施,药品广告发布情况检查。
6. 食品安全协调监察处组织协调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规划实施,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综合监督,专项执法监督检查,监测和评价,信息收集、分析、预测,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处和应急救援,保健品许可工作,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监测。
这些部门共同构成了丽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组织架构,各司其职,确保了药品、医疗器械、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的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