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女生天津大爆炸网上骗捐9万被判三年,如何评价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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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3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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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4 04:09
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于1月28日对90后女生杨彩兰在天津大爆炸后诈骗捐款的行为作出判决,认定其诈骗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3年,罚款8000元,同时没收其作案工具——白色三星手机。杨彩兰(1996年4月出生,无业)于2015年8月13日凌晨得知天津港爆炸事件后,利用社交媒体实施诈骗。她首先在自己的新浪微博账号“我的心永远属于拜仁慕尼黑always”上发布虚假信息,声称父亲在爆炸地点工作,无法联系,博取公众同情。
随着微博的关注度升高,她意识到发布长文可获“打赏”,于是编造了父亲去世和在医院见最后一面的谎言,这条长微博共吸引3739名网友打赏,金额达96576.44元人民币。然而,杨彩兰的“骗捐”行为很快被网友识破,她编造的账号被关闭,款项被冻结。在警方介入后,她谎称账号被盗报案,企图逃避责任。然而,所有打赏款项最终在2015年8月18日被退还给网友。
*审理认为,杨彩兰的诈骗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尽管她在被调查阶段如实供述,但其报假案行为并未构成自首。
鉴于她诈骗的动机最初只是为了获取关注,且在庭审中表现出悔罪,*最终判决她有期徒刑3年,并处以罚款和没收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