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4 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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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17:56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明文规定,所有获得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需在未得到执行机关批准的情况下,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居住的市区或县级行政区划范围。除此之外,人民*、人民*及*机关还可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依法要求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们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不得擅自进入特定的场所、不得与特定的人员进行私下会面或通讯联络、不得参与特定的活动等等。因此,对于那些已经获得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们来说,他们被明确禁止前往的地方主要包括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其所居住的市区或县级行政区划范围,以及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而被依法禁止进入的特定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