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争议诉讼地约定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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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4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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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05 01:13
合同争议诉讼地约定一般是在被告所在地进行处理的,合同争议属于民事诉讼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到被告所在地提出诉讼,但如果存在几个被告所在地的,则各地*都有管辖权。
一、合同争议诉讼地约定是怎么规定的?到被告所在地进行诉讼,《民诉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因此,除非法律另外规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管辖。
二、移送管辖移送管辖,是人民*受理案件后,发现本院对该案件无管辖权,依照法律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审理的情况。《民诉法》第36条规定:“人民*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受移送的人民*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依据上述规定,移送管辖的要件包括:
(1)人民*已经受理案件。
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管辖的,裁定不予受理。因此,不存在移送管辖情形,作出不予受理裁定的人民*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2)受诉*发现本院对该案无管辖权。
只有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无权审理案件。
(3)受诉*单方决定将案件移送给它认为有管辖权的*。
受诉*无需征得受移送*的同意,可以直接将案件移送给它认为由管辖权的*。
(4)受移送的同级*发现本院对移送的案件无管辖权的,不得再自行移送,而应报请上级人民*指定管辖。
(5)受移送的上级人民*发现移送错误的,可以直接裁定撤销。
合同争议诉讼的处理应当由司法机关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特别是对于不同的诉讼请求,还需要提交相关证据来进行处理,但相关诉讼行为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来提出,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