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4 12:31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17:17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和*,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确保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如《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制定以下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
该办法规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包括编制、下达、执行、监督和考核,涉及新增建设用地量、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量和耕地保有量的详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包括建设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管理原则强调了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运用土地*参与宏观*,确保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平衡,优先满足国家重点和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城镇与农村建设用地的挂钩策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涵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开发整理和耕地保有量三个方面。
具体执行中,对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提前申请并报批,地方*需根据国家部署提出本地计划建议,经审核后报上级。全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由*审定并下达,各地需严格执行,不得擅自突破指标。同时,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计划管理与监督。
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会定期评估和考核,超标部分将影响下一年度指标,而节余指标可按规定结转使用。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土资源部 令 第 26 号 ,经2004年10月29日国土资源部第9次部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为加强土地管理,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引导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保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制定本办法。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报批、执行和监督,适用本办法。全文共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