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2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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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6 17:12
先有几个小公司,发展壮大后怎样组建集团公司?简单来说集团公司全部数量上至少得三家以上,而且还有一家一定是以母公司形式出现的。也就是说集团公司里面一定存在一家所谓的母公司。如果各部门拆分成立了公司,最后都是各自独立的,没有一家母公司做纽带的话,这样的群体公司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集团公司。
其次真正意义上的集团公司,一定是采用母子公司关系为基础的垂直型组织体制。从内部组织关系来看,母公司一般以股权或产权为纽带,垂直地向下控制其下属各子公司。如果没有这个形式的控制,各自都是独立的,则不是真正的集团公司。
最后,集团公司成立还有一定的限制条件:
一、全国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控股子公司;
2、母公司与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二、省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1、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以上;
2、有三个子公司(即控股企业);
3、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与三个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为6000万元以上。
三、市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1、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以上;
2、有三个子公司(即控股企业);
3、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与三个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为2000万元以上。
四、集团应具备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