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2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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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9 22:08
近年来,针对新时代出现的"隐性腐败"现象,中央和相关部门已经相继发布了一系列的规定,明确了相应的处理措施,以确保公正和透明。首先,2010年1月18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发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该准则在八个方面提出了52个“不准”,严格规范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行为,禁止他们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同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大查办严重行贿犯罪力度的通知》,强调对八类行贿犯罪行为的严肃查处,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贿、为获取官职而行贿以及危害民生的行贿行为,以维护法律的公正执行。
此外,中办和国办在同月也联合发布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这些规定旨在加强对高级官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提出更为实际的操作指南,以防止潜在的权力滥用和不当行为。
针对日益严重的内幕交易问题,中国证监会透露,正在与相关部门紧密合作,细化和完善“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的认定标准,同时推进“信息披露违法案件责任认定指引”和“会计机构人员证券违法认定指引”等规则的制定,以打击此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的公平和透明。
“隐性腐败”,顾名思义,就是隐蔽性强、难以查办的腐败犯罪行为。针对“隐性腐败”,中央和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若干规定。如201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强化了对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在2007年共同制定了《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如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以赌博形式收受贿赂以及以开办公司等合作投资名义收受贿赂等问题的予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