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7 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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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09:59
很多老人在都会立下遗嘱,来确定在自己去世后,其继承人怎么分配其遗产的问题。不过,遗嘱并不是订立了就一定会合法有效。具体来说,遗嘱的有效条件有哪些呢?
1、遗嘱人须有民事行为能力。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就只能就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
5、遗嘱须不违*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一、哪些情形会导致遗嘱无效?
(1)无行为能力或*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胁迫、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3)遗嘱处分了遗嘱人无权处分的财产,该无权处分财产的部分无效。
(4)伪造的遗嘱。伪造的遗嘱不是被继承人所订立的,根本不能反映其本人真实意思,这样的遗嘱显然应属无效。
(5)遗嘱被篡改的。遗嘱被篡改的,仅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撤销公证遗嘱的情形有哪些?
(一)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办理程序无误的,作出维持公证书的处理决定;
(二)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仅证词表述或者格式不当的,应当收回公证书,更正后重新发给当事人;不能收回的,另行出具补正公证书;
(三)公证书的基本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应当作出撤销公证书的处理决定;
(四)公证书的部分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可以出具补正公证书,撤销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部分的证明内容;也可以收回公证书,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部分进行删除、更正后,重新发给当事人;
(五)公证书的内容合法、正确,但在办理过程中有违反程序规定、缺乏必要手续的情形,应当补办缺漏的程序和手续;无法补办或者严重违反公证程序的,应当撤销公证书。
有些时候,虽然遗嘱人生前有订立遗嘱,但是经过认定发现该遗嘱属于无效的,这种情况下就不会按照遗嘱内容执行,同时在没有有效遗赠的情况下,那往往就会按照法定方式继承遗产。若是同时存在有效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时候,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是最高的,此时会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来分配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