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6 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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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03:35
**机构的合格评定程序详述如下:
第5条规定,各成员国需确保其机构在确保产品符合技术法规或标准时,对来自其他成员国的产品执行公正且无歧视的准入标准。5.1.1要求程序制定、采用和执行需与本国同类产品供应商或国际供应商保持可比性,以便供应商获取合格评定,包括现场检验和标志认可。
5.1.2强调程序不得无故妨碍国际贸易,不应比进口国所需信任程度更为严格,同时考虑不合规可能带来的风险。5.2款着重于程序的效率,规定应迅速处理,对待所有产品公平,公开处理时限,及时通知申请人并确保信息需求仅限于评估和费用计算所需。
5.2.5强调费用收取的公平性,考虑通讯、运输成本,以及5.2.6确保程序操作对申请人便利。5.3允许合理现场检查,但不影响5.1和5.2款的要求。
5.4强调在国际标准化机构已有指南的情况下,*机构应基于这些指南进行评定,除非有*等特殊原因。5.5和5.6则强调各国应在国际标准化工作中积极参与,公布和通知其他成员国任何可能影响贸易的程序改变。
在没有相关国际指南时,成员国需遵循特定步骤,如5.6.1在早期通知拟议程序,5.7中则在紧急情况下允许简化程序,但仍需通知并考虑其他成员国的意见。
最后,5.8和5.9确保合格评定程序的透明度和实施时间,给予出口国适应期,特别是发展中国家。
《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Agreement on 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简称TBT协议。是世界贸易组织管辖的一项多边贸易协议,是在关贸总协定东京回合同名协议的基础上修改和补充的。它由前言和15条及3个附件组成。主要条款有:总则、技术法规和标准、符合技术法规和标准、信息和援助、机构、磋商和争端解决、最后条款。协议适用于所有产品,包括工业品和农产品,但涉及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由《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进行规范,*采购实*定的采购规则不受本协议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