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6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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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9 06:24
江西省财政厅内设机构详细划分如下:省财政厅设有19个职能处室,各司其职,确保财政工作的高效运行。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包括文电处理、会务组织、机要事务、档案管理和财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等工作,以及政务公开。
(2)综合处主要职责包括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与调控政策建议,收入分配政策研究,住房改革预算资金管理,国有资源收入政策拟订,政府非税收入和彩票管理,以及公务员津贴补贴清理规范和财政票据管理。
(3)条法税政处负责起草财政、税收法规,合法性审核,关税税目、税率调整建议,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以及国家赔偿费用管理。
(4)预算处负责财政政策、预算制度的研究和制定,编制预决算草案,部门预算审核与调整,转移支付管理和全省财政预算汇总。
(5)国库处负责预算执行、分析预测,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管理财政账户和财政决算,以及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6)行政政法处负责行政、政法预算工作,制定行政经费财务制度,管理非贸易外汇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
(7)教科文处负责教育、科技、文化等领域预算,制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以及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
……
(十八)财政监督局负责财政法规执行监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财政管理建议,指导全省财政监督工作。
(十九)人事教育处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规划。
此外,还有省政府采购办公室和省政府财经监督检查办公室,分别负责政府采购和财经监督工作,以及直属机关党委和老干部处,分别负责党群工作和离退休干部事务。纪检组(监察室)作为省纪委(省监察厅)的派驻机构,承担特定的监督职责。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发〔2009〕5号),保留江西省财政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