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6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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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0 17:15
江西省公安厅设有指挥中心、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指挥调度、情报信息研判、人事、教育训练、宣传、纪委监察、警务督察、直属机关党委、经济犯罪侦查、治安警察、刑事警察、科技信息化、网络安全保卫、交通警察、监所管理、水上警察、出入境管理、法制、装备财务、禁毒、信访、审计、反恐怖、离退休干部、警务保障等机构,以及省森林公安局、南昌铁路公安局、省民航公安局、南昌海关缉私局等下属机构,旨在全面负责公安业务工作。江西警察学院作为下属教育机构,承担公安人才培养重任。
江西省公安厅的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全省公安工作规定和实施办法,对全省公安机关实施领导和指挥;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并制定对策;组织实施并指导全省公安机关侦查、治安事件处理、治安事故及群体性事件管理;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出入境管理和外国人在我省境内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消防、警卫、边防检查工作;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与秩序;指导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依法承担执行刑罚、监所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公安法制建设与执法活动;承担禁毒和缉毒工作;组织协调全省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与处置;组织实施全省公安科技工作;规划全省公安装备配备标准和制度;指导公安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以及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上所述,江西省公安厅通过设立多个职能机构和下属机构,全面负责和执行公安工作,确保社会治安稳定,维护国家安全,为人民服务。
江西省公安厅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公安厅受省政府、公安部的双重领导。各市、县(县级市、区)设有公安局(分局),在镇、乡、街道设派出所。公安局(分局)和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