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8 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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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00:31
NBA决定对无球犯规设立新规则来回应这种不雅的场面——如果防守方在比赛结束前2分钟对无球及没有做出控球准备的队员进行这种犯规,进攻方可在罚球(1次或2次)后保留球权。这个新规则规定了那些希望在最后时刻迅速得到球权的球队必须对持球队员犯规,同时浇灭了与张伯伦以及他的难兄难弟们玩“*”的渴望。
传奇教练帕特·莱利(Pat Riley)有云:他们定这个新规则是因为在无球队员身上犯规很没有智商...像玩“*”一样追着张伯伦犯规是我这辈子见过最逗的事之一,Wilt大玩*的愚蠢景象是促使联盟出台新规则的原因。
虽然在有些情况下,这种对方每次持球时都去故意犯规的战术看上去还站得住脚,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这只是困兽犹斗。(以下开始重复)也只有当比赛时间所剩无几,且防守方认为停表比让对手得分更重要时他才是有意义的,正如前述,整场如此必定适得其反。
20世纪90年代末,老尼尔森将这个战术提升到了理论高度:那就是,实际上当你对一个罚球极为茁壮的队员反复犯规时,防守的效果往往会好于一次常规防守。
因此,老尼尔森将这个战术发扬到了全场任意他觉得适合的时机,而不仅仅局限于它的原始功能,同时他也绕开了无球犯规的吹罚。所以我们说老尼尔森没有发明这个战术,而是稍加变动使它已完全不同的方式呈现出来:旨在最小化对手的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