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7 23:58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19:43
我个人是这样认为的。现在的*上你个人的不到任何补偿。因为路是属于村集体的财产,原先你修好路就促其成为公共财产。当然拆迁时,路是需要补偿的,但是受益人是全体村民,也就是村集体。你捐款修路是事实,可不代表路的所有权是你的。建成的路由于其公益用途,维护管理,使用公共土地等因素再加上你是免费修路(法律上你已经放弃路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当然如果有其他协议需要另议),其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归村民全体所有,法律上就是村民代表的村委所有。这样不是打击像你这样为村民做贡献的有志者,而是为了维护村民的基本权利和经济利益。毕竟目前来说村民最大资本还是土地,拆迁补偿主要还是保证原有村民的利益。所以不论个人承包的土地还是村集体的公共用地(主要包括村道路,干渠等),最大能力的照顾村民利益。试想如果补偿给当初免费修路的人,这样即伤害了村民利益,也为部分投机者创造了机会。在“免费修路”的旗号下,占有原属于村民的土地,在拆迁时就可以得到补偿,从而获得巨额利益。(补偿费远高于修路费,因为里面包含路基土地补偿费等)。当然,我们还是感激真正为村民免费修路的人。可是现实中,我们还是须有所防范的。毕竟在法律层次来看防范的成本是最低的。希望你见谅!新年快乐!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19:44
当事人以个人名义为村里免费修路,如果拆迁当事人不可以得到补偿。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以个人名义为村里免费修路,并没有也不可能得到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所以当事人是得不到补偿的。
为村里免费修路是一种慈善行为,不是就不能得到经济上的获益,否则所谓的免费,就是变相的假慈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19:44
此种情况就要和拆迁部门商谈了,如果拆迁部门同意,应该可以。要是一定得拆迁,你绝对可以得到补偿,最好尽快,现在法律好像改了个拆迁改搬迁,应该快执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