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鑫(天津)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交易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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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7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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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3 15:30
中鑫(天津)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的交易细则如下:
1. 交易模式:该公司采用天津贵金属交易所的黄金现货延期交收交易,即在即时价格买卖,交易后延迟至第二个工作日后任一工作日进行实物交收。交易时需支付8%的交易保证金,实物交收时需结清剩余款项。
2. 交易单位:以1千克为单位,最小交易量为1手(1000克),单笔最大下单量为10千克(10手),最大持仓量为100千克(100手)。
3. 交易点差:买卖报价点差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万分之八,交易所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
4. 保证金:采用预付交易保证金,客户至少支付成交金额的8%作为保证金。如金价为200元/克,买入1手需支付16000元作为保证金。
5. 交易方式:支持自助委托和电话委托,自助委托通过远程系统操作,电话委托则通过电话进行交易。
6. 交易订单:交易系统订单类型包括市价单、限价单、止损和止盈单。市价单见价即执行,限价单在价格达到设定时执行,止损和止盈单用于设定价格触发买卖以*盈亏。
7. 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交易,具体时间为周一早8:00至周六早4:00,结算休市时间为凌晨4:00至6:00。特殊情况下,交易所会通知调整时间。
8. 报价:交易报价基于伦敦现货黄金价格、国内市场价格和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克,保留两位小数。
9. 费用:交易费用包括点差、0.08%的手续费和延期费(具体标准按交易所规定执行)。手续费每次交易0.08%。
10. 实物交割额外费用:提货费(包括加工费、储运费)每克14元人民币,交货费(包括检验费、重铸费)每克6元人民币。交易保证金存入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收费标准可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