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7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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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6 16:30
托幼机构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涉及多方面内容,旨在确保儿童健康与安全。
首先,保健室房屋面积需至少达到12平方米以上,确保有足够的空间供儿童活动及进行健康管理。室内需配备观察床、桌椅、药品柜、资料柜等基础设施,为日常管理和医疗操作提供便利。
其次,体检设备不可或缺,包括儿童体重计、身高坐高计、卧式身高计、软皮尺、灯光对数视力箱以及体温计等。这些设备有助于定期对儿童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健康问题。
此外,消毒用品也是保健室的重要组成部分。消毒剂、紫外线消毒灯或其他空气消毒装置等物品,有助于保持环境清洁,预防疾病的传播。
在药品配备方面,可适当储备由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定的非处方药。这不仅为轻微病症的自我处理提供了方便,也确保了儿童在需要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支持。
最后,急救用品的准备至关重要。急救包的配备能有效应对突发情况,为儿童提供紧急医疗援助,保障他们的安全与健康。
综上所述,托幼机构保健室的设置需综合考虑房屋设施、体检设备、消毒用品、常用药品及急救用品等多个方面,以全面保障儿童的健康与安全。
为进一步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质量和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按卫生部、教育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2010年第76号令)规定,制定《成都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该《实施细则》于2011年6月8日由成都市卫生局、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成卫发〔2011〕57号印发。《实施细则》共27条,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1992年2月13日成都市卫生局颁发的《成都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意见》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