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冷暴力能作为离婚理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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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3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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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4 07:36
我国的法律并没有将家庭暴力的范围作宽泛的理解,而是限定在“热暴力”上。所以我国的反家庭暴力法规定,“本法调整的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残害、*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那么,家庭冷暴力能作为离婚理由吗
小编了解到,如果家庭冷暴力受害者想要以冷暴力为理由离婚,要求对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话,此前需要对家庭冷暴力的行为做出认定才行。
一般,如果到*以遭受“冷暴力”为由提出离婚,将会遇到举证困难,其行为的结果通常看不见伤痕,无法做出伤情鉴定,但这并不等于受害者就无法获得证据。
只要受害者提供了能够证明家庭冷暴力确实存在,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有力证据,*是会根据这些证据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判决准予离婚的。此外,受害一方还可以以受到家庭暴力为由,向*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但也仍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
*机关的报警、接警、出警记录、询问笔录,以及保存的调解书、保证书、担保书、*、通话录音;医疗机构保管的诊疗材料、病例、鉴定意见;子女、父母或其他亲戚朋友提供的证言等都可以作为证据采信。
最后,裕祥安全网友情提醒,认定家庭冷暴力,此时若主张存在家庭暴力的一方,无法实际提供有效证据进行认定的话,那么将会承担不利的后果。而一旦认定成功,则就可以据此要对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更好的保护自身利益,建议在处理家暴之前,先申请人身保护令。
稍后,我们来介绍如何避免家庭冷暴力对精神造成的伤害,欢迎关注更多家庭暴力小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