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3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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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天前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在新的职责调整中,将接手科技部转移的部分工作。具体包括负责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的课题实施管理和科技成果转化,确保这些项目的顺利进行,并对技术市场进行更为精细的管理。
原有的行政审批事项中,那些已由国务院和省政府明确取消的部分,将不再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负责,转交给相应的县(市)政府主管部门执行,以提升行政效率和地方管理的灵活性。
协助选派科技副县(市)长的任务也将从厅的职责中剥离,这有助于更专注于科技领域的核心工作,提高决策的专属性和针对性。
科技成果的鉴定工作将不再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负责,这可能是为了优化工作流程,让专业机构或部门更专注于技术评估和认可。
新的职责调整中,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将强化对科技进步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通过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提高全省科技领域的整体效能。同时,厅将着重于重大科技专项和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以推动全省科技事业的长远发展。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8号),设立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省科学技术厅是主管科技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