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3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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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4 10:09
别人借钱一般是由借款人打借条并由出借人来进行保管。我国相关的法律中针对签署的借条或者是借款协议有着明确的规定,不管是谁来书写,只要双方达成意见上的一致之后签署的就是被认可的。一、别人借钱打借条还是打欠条?
别人借钱一般是由借款人打借条并由出借人来保管。任何公民只要他具备了一个当合格的当事人,在签署双方所认可的合同或者是其他形式的书面文字的时候,是一个合法的形式,并且双方都表示这个合同是真实有效的,同时也没有违反任何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大众所认可的基本社会秩序的,那么这一份合同,就是合法的有效的并且是受到我国的法律所保护的。
二、什么情形下借条无效?
(一)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贩卖假币、贩卖*、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受损害方的变更权或撤销权应当依法行使。
(三)感情债所产生的借条
不少情人之间出于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出轨劈腿等),会写下借条,但实际中并没有这笔借款支付的凭证。如果分手或者离婚了,一方拿着借条要求*判决对方还钱,*通常会要求提供一系列的证据链,没有其他证据只有借条的,借条无效。
(四)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借条只能证明借贷双方之间有约定,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实际上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一般来说,借条上盖有公章的借条这就是属于公司的债务,公司的债务自然有公司负责还款。可是个人借款却冒用单位公章的这种案例也不是没有发生过,那也只能是单位在履行了还款责任以后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作为债权人,只需要凭借借条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通常情况下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构成借贷关系的双方应该先订立借款合同或者是签署一份借条,然后再借款。但具体情况都是复杂多样的,先拿钱后补写借条的情况也是经常发的生。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补写的借条的法律效力也是会被认可的但是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