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2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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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6 14:26
离婚办理是指离婚登记的办理。离婚办理有两条途径,第一,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第二,法院诉讼离婚。离婚登记要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来办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办理必须是双方自愿离婚,才能准予离婚。
网友咨询:
离婚但是我不想去,我不先见男方,请问可以找人代办吗?
天津高航律师事务所王佰光律师解答:
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本人都是要到场的
王佰光律师相关知识介绍:
协议离婚能否委托他人代办,离婚是与身份相联系的严格的法律行为,有强烈的人身性,只能由具有夫妻身份的当事人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进行,决不允许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协议离婚,更不允许他人冒名顶替办理离婚手续。有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协议离婚情况的,婚姻登记机关要对行为人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出其行为的错误和违法性,驳回离婚请求,不予登记。
代理离婚,离婚处置的是人身权和财产权,财产分割部分可以由代理人代理,但“离婚”或“不离婚”是人身权的一部分,只能由当事人自己行使,代理人不能代理。除非有特殊情况由于病瘫、伤残、出差在外不能回来等情况,但这些理由是否具有“可以不出庭”的特殊性,需要法院认可。即使司法机关准许全权代理,也存在着当事人人身权受到侵害的隐患。因为代理人也许无法百分之百地准确表达当事人“愿意离婚”或者“不愿意离婚”的真实意思。
王佰光律师补充:
代理离婚,在法律上,代理人代理的是当事人的意识和财产权,不能代理其人格权。在传统观念里,离婚是不可外扬的“家丑”。婚姻双方如果不是矛盾尖锐到一定程度,绝不会选择分道扬镳。一些已经反目的婚姻当事人,为避免双方见面觉得尴尬和不便,想寻找代言人,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于是,网络上代理离婚的广告帖开始热起来,引得众人争先点击。那么离婚有真正的“代理”直通车吗?代理离婚能通过合法途径实现吗?律师提醒离婚手续必须当事人亲自办理,非特殊情况诉讼不能“全代理”,代办离婚存在隐患 。
王佰光律师总结:
协议离婚能否委托他人代办,离婚是与身份相联系的严格的法律行为,有强烈的人身性,只能由具有夫妻身份的当事人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进行,决不允许委托他人代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