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2 18:23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0 22:26
企业会计准则中,债务重组时,债务人的会计处理涉及多种情况:
1. 当债务人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时,应将重组债务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记入资本公积。
2. 若以非现金资产抵债,债务人需将重组债务账面价值减去转让资产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或当期损失,具体视情况而定。
3. 在债务转为资本的重组中,债务人需比较重组债务账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获得股权的账面价值,差额作为资本公积。
4. 若债务人通过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重组,账面价值大于未来应付金额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反之则不做处理。如有或有支出,需将其纳入未来应付金额,实际发生时冲减重组债务账面价值。
5. 对于混合重组方式,债务人需要根据不同组合进行处理。如以现金和非现金资产组合清偿,先用现金冲减账面价值,再按第2条处理;涉及现金、非现金资产及债务转为资本的组合,则先冲减账面价值,再按第3条处理。
债务重组,或有支出,或有收益,公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