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2 20:52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9 08:44
不弃。换方向这种事儿,吃亏的肯定不是导师当你还回味在他浓重的口音,云里雾里的时候,一个重点就已经讲完了,按他的说法,还是“我觉得我已经讲的很明白了”地讲完了。我第一次明白,原来讲得明不明白与语速真的无关。不过,老师也确实是在考研方面下了功夫研究的,是否超纲。这方面来说,老师还是很不错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9 08:39
我以为,每一个经历,都是人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许,有一些日常生活,比如每天吃饭睡觉,我们习以为常,这算不算人生经历的一部分呢?但你能说这就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吗?有些经历,不值得记取,可能就泯灭于人生的种种经历之中。有些经历,刻骨铭心,可能会铭刻于我们的内心,以致灵魂。所以,我觉得,把某个经历加上“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定语,本身就不够严谨,缺乏对生命历程的尊重。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9 08:44
如果你有清晰的目标(专业、学校、导师),那我建议你毫不犹豫的退学重考。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9 08:43
食之无味,你不喜欢了。弃之可惜,只是舍不得了。不喜欢和舍不得,孰轻孰重呢?我觉得还是自己的感觉重要吧,不喜欢是心理真的不喜欢了,而舍不得只是习惯依赖其他因素综合的复杂的东西了。所以,这种情况,就不要了吧。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9 08:45
我觉得题主说的“食之无味弃之可惜”这个心理也有可能是觉得说留着吧,以后可能有用呢,这种心理在生活中有可能变成囤积癖,在感情中有可能就将就过日子了。我觉得人还是要对自己好一点,要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留着不一定就有用,有可能一直都用不上,既然都食之无味了,又何须觉得弃之可惜,拖下去花的时间成本以及更多的精力乃至金钱的付出,可能都足够你重新开始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