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民政局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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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3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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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14 21:18
顺义区民政局为复员退伍军人提供全方位的安置服务,主要针对的对象包括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士官。
针对退伍义务兵,服务内容包括接收安置。在退伍后30天内,义务兵需携带退伍证和部队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前往区民政局安置办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对于符合条件的外地入伍人员和农业户口转非农业户口的情况,需由区安置部门上报市安置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在派出所办理户口报入手续。对于在职入伍的,区安置部门会开具安置介绍信,指引回原单位报到。
转业士官的安置程序如下:持《接收安置转业士官通知书》、部队行政介绍信,以及户口簿等必要证件和材料,在指定时间到通知书指定地点报到。手续齐全、材料完备且服从分配的,将开具申报户口介绍信,特殊情况按约定时间办理。之后,士官需到市公安局户籍科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报入手续。
在办理以上业务时,所需材料包括退伍证、部队行政介绍信、户口簿,《城镇义务兵家庭生活补助领取证》及其他相关文件。顺义区民政局致力于为这些军人提供有序、高效的安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