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被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打回到了公安局预审大队,这时办理取保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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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5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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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1 03:09
此案不要再找公安。
关键点在检察院这个环节。
因为案件最终还是要通过检察院处理的。
检察院有两种处理办法:
一是做出不起诉决定。
二是向法院提起公诉。
如果检察院不起诉的话,就直接由检察院放人。
如果检察院起诉的话,法院判了刑,那么,您在判刑前的羁押期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有的人虽然判了实刑,但没几天就出来了。
我在检察院工作过,对上述情况最为了解不过了。
当然,本案也存在这样一种可能性,但这种可能性不大,即:案子在退回公安后,公安经过补充侦查,自己也觉得很难形成证据链条,无法给犯罪嫌疑人定罪,这样的话,公安也可能撤案放人。
但此时,又牵扯到国家赔偿,公安抓错了人,就要赔偿您,所以,这个案子很可能会由公安硬着头皮,在补充侦查后,再次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当然,案件在移送到检察院后,检察院也可以自行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