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里为什么没有摩托车下乡补贴呢?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5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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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9 08:11
嘉善是浙江省的吧?
下乡补贴品种是由各省根据自身情况自行确定的,全国共有10个省市区没有将摩托车列入补贴范围,其中就包括浙江省,所以09年浙江购买摩托车将不能得到补贴。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9 08:15
摩托车下乡已经在3月7日取消了下一轮有可能跟随汽车下乡实施,但具体细节还在议定中,所以现在全国都没有实施摩托车下乡。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9 08:14
请问你是哪一个省市的,应该有的,因为全国都有09年3月14日启动了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及国务院第51次常务会议关于摩托车下乡补贴渠道的决定,现制定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如下:
一、政策目标 实施摩托车下乡的宗旨是,提高农民购买能力,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摩托车产品技术更新换代,实现摩托车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内外需协调发展。
二、政策内容 (一)补贴行为及对象。
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农民购买摩托车。享受补贴的摩托车每户限购两辆。 (二)补贴产品及企业的确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列明的符合上述条件且经过国家强制性认证的摩托车作为补贴车型;(三)补贴比例及金额。
对购买摩托车,按销售价格13%给予补贴,购买摩托车单价5000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650元。 (四)补贴资金来源。
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
新疆、内蒙古、宁夏、西藏、广西等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以及国家确定的“5•12汶川地震”51个重灾县,地方财政应负担的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上述地区可根据财力情况,加大对摩托车下乡的补贴力度。
(五)补贴资金申报。
购买摩托车的农民,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资金,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销售发票,购买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购买人储蓄存折(可以用粮食直补专用存折)。
乡镇财政部门审核补贴时,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需核查随车附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六)补贴资金审核拨付。
补贴资金实行“乡级审核、乡级兑付”或“乡级审核、县级兑付”。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尽量采取“乡级审核、乡级兑付”方式,乡镇财政部门对农民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当在购买人提出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购买人储蓄存折账户;不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在购买人申报时立即告知当事人。采取“乡级审核、县级兑付”方式的,乡镇财政部门对农民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符合补贴要求的,报送县级财政部门;不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在购买人申报时立即告知当事人;县级财政部门应当在购买人提出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购买人储蓄存折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