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超过60岁了,我申请过港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流程怎么走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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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4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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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08:46
子女照顾父母
申请条件:一,十八周岁以上、未满六十周岁,其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顾的。
二、申请材料:
1、填写《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一份,提交申请人和港澳关系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48X33mm);
2、交验申请人的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申请人已婚的需交验结婚证明、配偶及子女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子女的出生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交验在香港或者澳门的父母的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在内地的所有兄弟姐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在国外的,提交护照复印件),并提交复印件;
5、交验父母的结婚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6、提交父母在境外确无子女的证明(申请赴香港定居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人事登记处出具的身份登记事项证明书);
7、提交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与父母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其他兄弟姐妹不再以相同理由申请的协议公证书;
8、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