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构成的要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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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5 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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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01:35
在我国,确立了挪用资金罪这一刑事犯罪行为,其主要构成要素包含以下几点:
首先,作为行为主体的应该是具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相同性质的组织或机构的相关工作职员;
其次,行为方在主观意识上必须具有明确的故意,目的在于将本单位的资金挪作他用,无论是以个人私利为目的还是为了借贷给他者,都在挪用范围之内;
最后,从客观实际角度来看,此种行为主要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自身所拥有的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应属于本单位的资金擅自挪出并用于个人用途或者借予他人,且这种行为所涉及到的金额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量级,即数额较大,并且在超过三个月的时间内没有归还,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是挪用的资金数额较大,已经被用于营利性活动或者非法活动之中。
关于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只要行为人实施的挪用资金行为所涉及到的金额达到了较大的程度,即10万元人民币以上,就应当依法予以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