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镇人大代表的选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4 23:31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01:11
【答案】: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11条第1款第4项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40名,每1500人可以增加1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160名;人口不足2000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40名。故A项表述不全面。
该法第24条第1款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分配到选区,按选区进行选举。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故B项说法错误。
根据该法第8条第2款的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故C项表述错误。
该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故D项说法正确,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