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4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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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5:20
教育部于1998年7月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1998年颁布)》等一系列文件的通知(教高[1998]8号),旨在适应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需求,解决当时高等教育本科专业划分过细、专业范围狭窄的问题。从1997年4月开始,教育部(原国家教育委员会)组织对1993年发布的专业目录进行全面修订,遵循科学、规范和拓宽的原则,经过深入研究、专家论证、优化配置和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了新的专业目录,并经专家审定会审议通过,这就是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简称新目录)。
新目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影响了当年及以后的高校专业设置、招生计划、招生工作和在校生培养就业。对于现有本科专业,教育部计划近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进行统一整理。同时,新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1998年颁布)》是专业设置管理的重要法规,与新目录紧密配合。为推动工科教育改革,教育部还发布了《工科本科引导性专业目录》。新目录的出台对于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具有深远意义,要求各相关部门和高校加强领导,严格执行,同时及时报告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是高等教育的指导性文件,规定了专业分类、名称和所属学科,是设置和调整专业、人才培养、学位授予、招生就业以及教育统计的重要依据。新目录在1993年目录基础上进行了大幅度调整,学科门类增至11个,专业总数减少,增加了管理学门类。具体到各门类,如经济学类、法学类、教育学类等,都有详细的专业划分和说明,部分专业还注明了可授予的学位门类。对于控制布点的专业,目录标注了标识,包括一般控制和从严控制设置的专业。
这个目录详细列举了各学科门类下的专业,涉及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和管理学等多个领域,每个专业都明确了授予学位的规则。新目录的发布标志着高等教育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毕业生适应性提供了重要指导。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是中国教育部(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制订与修订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的目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共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学科目录和专业设置调整工作。第一次修订目录于1987年颁布实施,修订后的专业种数由1300多种调减到671种。第二次修订目录于1993年正式颁布实施,专业种数为504种。第三次修订目录于1998年颁布实施,本科专业目录的学科门类达到11个,专业类71个,专业种数由504种调减到249种。第四次修订目录将于2011年上半年完成修订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