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4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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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01:29
在解决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问题上,非正规就业被视为关键途径。这类人员主要包括新增的青年劳动力、经济体制转轨中的下岗人员以及重病、残障群体。针对第三类群体,政府应重点推动非正规就业的发展。
非正规就业是一种多样化的就业形式,包括失业人员自发参与的便民服务、公益劳动,企事业单位的临时性任务,家庭手工作坊等,这些是无法或暂时无法建立稳定劳动合同的就业形式。非正规就业以其灵活性为特点,不同于传统的固定用工方式,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就业新模式。
国际数据显示,非正规就业在全球范围内,特别是在发达国家,呈现上升趋势。如美国,非正规就业占其就业总量的30%,成为吸纳劳动力的重要来源。在中国,上海在七八年前就将非正规就业纳入劳动保障体系,通过设立“开业指导中心”,提供政策支持和帮扶,鼓励再就业和创业,每年新增就业岗位超过十万,有效缓解了就业压力。随着浙江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社区建设的完善,像保洁、保绿、配送和家电维修等社区服务非正规就业机会将大量增加。
因此,只要我们顺应趋势,合理引导,非正规就业将成为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一条重要道路,前景广阔。
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职工中女满35周岁(含35周岁),男满40周岁(含40周岁)以上,高中以下文化程度(含高中),领取了《城镇失业人员求职证》(简称《求职证》),迫切要求就业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