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5 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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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14:59
离婚房子赠送给孩子父亲还贷款的书面协议满足法定条件就有效,类似于房产赠送给孩子的决定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父亲和母亲都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协议书当中的内容也符合法律规定,但是,女方不能强行让男方把房产赠送给孩子。一、离婚房子赠与孩子父亲还贷款的协议是否有效?
离婚房子赠与孩子父亲还贷款的协议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离婚房产分割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七十七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七十九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父亲愿意的情况下,可以把房屋赠送给孩子的同时由父亲偿还贷款,在房屋贷款还未还清楚的时候,就算双方愿意把房产证书给孩子,实际上是没办法办理房产证过户的,除非银行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