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5 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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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03:56
现在随着城镇化的深入,不少城市的面积已经到了单靠骑自行车远远不够的局面。因此现在汽车流行,而且就算是汽车,远的地方也要几个小时才能到达目的地。那么发生追尾碰撞造成司机死亡,追尾事故应怎么处理?
网友咨询:
一辆小型货车由西往东方向行驶时,被一辆小型轿车追尾碰撞,造成小型轿车驾驶人当场死亡,那么追尾事故应怎么处理?
江苏易细律师事务所顾悦律师解答:
追尾事故的处理: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5、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江苏易细律师事务所顾悦律师解析:
车辆追尾全责的话,当事人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
车辆追尾对方全责的话,两车的维修费用都由对方所承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当事人可以通过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三车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向保险公司索赔。
当事人可以让物价局定损,再不行就到4S店定损。如果对方不赔偿你,你就应该到法院起诉。但是折旧费是没有的。交通事故只是赔偿直接损失的。双方在交通队进行登记备案,当事人无责任,拿着修车的发票与后车车主一起在交通队进行结案。
执业多年,处理过集体性的劳动赔偿纠纷案件以及大批量的银行金融贷款纠纷案件,还有其他诸如民间借贷、债权转让纠纷等案件,望、闻、问、切,倾听当事人,给予最有帮助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