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5 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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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19:32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旨在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以保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重庆市实际情况,本条例明确规定了相关规则和职责划分。
物业管理定义为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双方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保持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区县(自治县)的相应部门则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的管理工作。
*事处(乡镇*)指导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监督其履行职责,并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居(村)民委员会在此过程中提供协助,共同维护社区和谐稳定。同时,条例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加入行业协会,通过行业自律推动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指导和监督。
为解决物业管理中的问题,重庆市实行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事处(乡镇*)组织召集,包括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居(村)民委员会、*派出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等多方参与。联席会议主要针对业主委员会职责履行、业主委员会换届、物业服务合同执行、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物业服务交接等问题进行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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