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5 09:38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05:51
为确保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资金的有效管理和利用,提高投资效率,本文档根据国家法律和财经制度,结合工程特性,制定了以下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由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水源责任公司、山东干线责任公司、中线水源责任公司和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负责建设管理的主体工程,以及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管理的汉江中下游治理工程(统称项目法人)。但不包括东线治污和截污导流工程,以及中线丹江口库区及上游的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工程,其资金管理另有《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国调办经财[2005]39号)规定。
资金管理遵循统筹安排、分级负责的原则,要求制度完善,程序规范,专款专用,注重效益。项目法人需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全面负责资金的筹集、拨付和使用,需满足如下要求:依法筹集资金,按工程预算控制投资,执行投资计划,按合同结算支付,核算工程成本,并接受监督。
项目法人对资金总体负责,而采用代建制或委托制的建设管理单位则对其负责的工程资金使用负直接责任。项目法人和建设管理单位需建立资金管理责任制度,并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专门负责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由*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财经制度的有关规定印发,分为总则、筹资管理、投资控制管理、预算管理、合同管理、支付管理、财务会计、竣工(完工)财务决算、监督与检查、附则等共10章55条。该办法的颁布实施,是为了规范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切实管好、用好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的原则是:统筹安排,分级管理;制度健全,程序规范;专款专用,讲求效益;职责清晰,各负其责。